招生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6月6日-7月5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
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
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二)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登记报名时间: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鲤城区教育局备案。
招生办法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区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有关优待照顾对象。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集体办、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鲤城户籍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适龄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