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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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预报名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要求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完成预报名。学校对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凭证核查后确认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预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1)6月16日至30日,需要在公办小学入学的所有适龄儿童(需照顾的军人子女除外)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预报名。
(2)7月1日至5日(双休日除外),预报名成功的学生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不得扣押家长的房产证、户口簿等原件。
分四类情况:①片内生到划片学校核查,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②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到报名点核查,应随带居民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其中非集体户的挂户生还需携带户口簿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③随迁子女到报名点核查,应携带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可根据实际另行提供辖区内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父母市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④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进行核查,应携带适龄儿童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政策照顾凭证(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3)7月12日,学校通知片内生、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本地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录取办法:
随迁子女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在电脑派位结束后将户籍新迁入本区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
五城区随迁子女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2日,区教育局公布辖区内向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2)8月23日至24日中午12:00,随迁子女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网络填报志愿;
(3)8月25日,电脑派位,公示派位结果;
(4)8月26日,区教育局对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排,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5)8月27日,台江区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补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报名地点另文通知)。
派位优先级规则:
五城区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派位优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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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填报志愿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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