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安排
学生:按照分批、错时、错峰要求,完成本学期课程考试等教学计划后即可离校,具体于1月9日(周日)、1月10日(周一)分批错峰离校;2月18日(周五)、2月19日(周六)、2月20日(周日)分批错峰报到,2月21日(周一)上课。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提前返回学校。如开学时间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教职工:1月17日(周一)至2月17日(周四)轮休,2月18日(周五)上班。
二、有关要求
1、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
进入冬春季,常态化防控压力加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门卫、巡逻和外来人员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寒、防冻和校内交通、工程施工、维修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2、加强假期各类值班。
办公室统筹做好干部24小时总值班安排;各单位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须安排值班,处理协调假期事务,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通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按规定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3、做好寒假重点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寒假各项重点工作(寒假重点工作安排另文下发),部署安排好下学期排课、备课、教室、实验实训室、教材等教学和保障相关工作,做好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预案。认真总结2021年工作,科学谋划2022年工作。
4、廉洁文明过节。
元旦、春节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体师生员工要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坚持移风易俗,开展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过一个节俭、祥和、文明、廉洁、愉快的寒假和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