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考改革最新方案
本方案自2020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执行。具体呈现方式如下:
(一)考试科目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全部科目和全省统一开设的地方课程均纳入“中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
(二)成绩呈现
从2023年起,“中考”成绩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计分科目总分数为780分。
1.以分数呈现的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理综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文综12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物理、化学、生物每科10分)、生物和地理结业考试100分(生物、地理每科50分)、体育50分。
2.以等级呈现的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按80分及以上、70—79分、60—69分、59分及以下分别设为A、B、C、D四个等级。
3.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十教发〔2018〕45号文件上的规定执行。
(三)、考试时间
日期 | 科目 | 考试年级 | 备注 |
4月-5月中旬 | 理化生实验操作 | 九年级 | |
4月-5月 | 体育与健康 | 九年级 | |
6月20 日-22日 | 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 | 九年级 | |
6月22 日下午 | 生物、地理 结业考试 | 八年级 | 2020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在2022年中考的最后一天(6月22日)下午参加地生结业考试,以后各届考生依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