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学校该年级一年级核定的招生计划,具有该校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该校直升方式入学。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该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政策。6月中旬前,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
第二阶段:审核备案。6月底前,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对各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简章的审核备案工作;各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
第三阶段:招生录取。7月15日前,学生进行网上报名;7月底前,实施电脑派位。
第四阶段:学籍注册。8月5日,完成录取,学校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学籍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