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教【2021】8号)和《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新华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年满 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2.非本地适龄儿童应在石家庄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网报,无需现场重复报名。
二、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1.招生范围:和平西路以北、西二环以东、西三庄街以西、翔翼路以南。
2.招生范围内主城区户籍、房产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021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现场报名地点:石家庄市北苑小学东一楼,请带齐证件。(适龄儿童也要到场,到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凭号入校,指定区域等待,不聚集。
4.报名时需携带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
(1)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入学的
一家三口本地户籍:一家三口户口本;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规划用地为住宅),未办理房产证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2)依据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
一家三代的户口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规划用地为住宅),未办理房产证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儿童预防接种本(卡);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教育局统一查验无房证明。
(3)主城区户籍租住入学的
一家三口户口本、租房合同、儿童预防接种本(卡)。教育局统一查验无房证明。
5.主城区户籍、房产的一年级新生领取通知书时间:7月18日全天。
三、新三区(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及矿区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
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8日全天、7月10上午到校核验证件,核验证件时须提供一家三口户口本、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儿童预防接种本(卡)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口在新三区和矿区的除外),有意愿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家长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链接进入)进行线上信息采集。报名时间为7月7日—7月10日,共计四天。2021年入学的随迁子女报名所提供的家庭住房证明、父母双方的务工经商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居住证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取得,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取得居住证的请提供2020年11月30日前,已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凭证(登记时间表)。报名成功后,家长需打印并携带平台生成的信息表及验证通知单,7月13-14日按要求进行现场验证。
2.验证时需携带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结的原籍户口薄原件。如果户口没在一起,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
(2)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的《居住证》原件。
(3)住房证明:随迁子女家庭在我区租住的房屋租住合同原件,以及近期水、电票据或电子缴费证明;住房证明必须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凡在我区租住的,没有取得居住证的,均不接受报名。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儿童预防接种本(卡)。
五、特别提示
1.因疫情防控的需要,为保障孩子、家长、老师的健康,核验证件时需佩戴口罩,扫河北健康码进入学校,等候时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
2.报名时请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报名登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儿童在新华区的入学资格。
3.查验资料时由一名家长带一名儿童到校,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次序,请勿大声喧哗,报名结束迅速离开,不得在校内逗留。
4.招生咨询电话:87799229转8004。(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