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免考注意事项
1.必须本人办理免考业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到现场确认之后方可支付,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3.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4.考生申请免考在线查验未通过的“等级证书”和“其他证书”,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另一份和原件一起存放并提交)。
5.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6.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