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类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及全体性体育竞赛(不含球类)取得个人省前8名,市(地)前6名,县(市)前3名(省、市级限2018-2020学年,县(市)级限2020学年)。自主招生章程中涉及到球类的条件须事先报经市招生委员会核准。
2.艺术类
初中阶段获得浙江省艺术特长测试A、B级证书者,参加金华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或竞赛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参加东阳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节或竞赛获得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者。
3.科技类
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赛或重大科技类比赛获金华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