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毕业生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宁波高校毕业生相关业务办理指南公示

教育百科2022-09-09 23:08:06佚名

宁波高校毕业生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宁波高校毕业生相关业务办理指南公示

  一、高校毕业生应把档案存放于何处?如何查询档案是否已寄到?

  高校毕业生应将档案应存放于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具体存放到哪个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我们可以简单地概括成一句话,即“有单位跟单位,没单位跟户口”。打个比方,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此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教育局、城管局、贸易局等机关事业单位盖章以及部属、省属、市属国有单位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其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处。毕业时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将档案存放于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查询档案是否已寄到,可拨打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

  二、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高校毕业生首先查询是否到档。已签订过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经查询如已到档,需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等材料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如未到档,则需等到档后再行办理。未就业毕业生,经查询如已到档,则需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等材料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如未到档,则需等到档后再行办理。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的有效期限为毕业当年12月底之前。具体办理流程可拨打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三、应届毕业生要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应届生可通过挂靠单位集体户口、挂靠人力社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投亲靠友、购房落户等途径落户。其中,如档案已经以单位名义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且无法通过挂靠单位集体户口、投亲靠友、购房落户等途径落户的,则可根据户籍中心的要求(注册及办公地必须是市三区)申请将户口挂靠于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存放于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请具体咨询相应机构。

  经办流程:办理集体户口挂靠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

  3)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4)单位已报到证明原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

  6)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7)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一份(由社保部门开具);

  8)单位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无房证明(办理完报到手续后,持报到窗口开具的“关于房产证明的函”至房产交易中心开具)。落户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年度,具体日期以公安规定为准。

  四、毕业后如何接转党组织关系?

  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一栏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组织关系可以挂靠到单位、户口所在街道或宁波市人才市场新经济组织联合党委。宁波市外毕业生,先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宁波市委组织部,再到市委组织部81890党员服务中心(地址:中山西路298号一楼)转介绍信到接收地党委;宁波市内的组织关系转移,直接将介绍信开至接收地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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