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下称“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户籍地为杭州市富阳区的考生。
二、招生名额与专业
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5名,其中农学专业3名、园艺专业1名、动物医学专业1名。
三、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 学制 | 选考科目 |
农学 | 四年 | 物理,化学,生物 (3 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园艺 | 四年 | |
动物医学 | 五年 |
四、招生方式与程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承担(招生代码:0211),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1.填报志愿
所有符合一、二段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体检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每一段提供名单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 1: 1. 2 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体检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三天(符合条件的后继替补考生名单一并公示)。
3.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按招生计划的1: 1比例,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 1 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园艺、动物医学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回富阳区相关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并且在乡镇(街道)从事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工作单位按照当年乡镇(街道)编制及人员需求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局商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与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相关要求的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七、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咨询富阳区农业农村局,也可咨询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
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571-63161797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 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