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资认定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