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原则。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统筹安排。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本区小学毕(修)业生。
3.入学条件。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凡能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在现居住地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为推动复工复产,2020年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将缴纳社保年限降至3-6个月。
4.入学办法。
薛家镇、孟河镇、奔牛镇、西夏墅镇、春江镇(春江中心小学、百丈中心小学、圩塘中心小学)按照“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其他镇(街道)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