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期间出生的幼儿240名
招生范围
谈家干社区、城北社区(与城中实小附幼共同服务区)
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形式:
启用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招生。(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及具体操作指南在“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二)时间安排:
1.6月6日--6月20日:
平台开放,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幼儿上网登记信息。
2.6月20日--6月24日:
网上报名平台关闭,幼儿园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6月25日:
第一批次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提交材料现场校审。
(若第一批次幼儿人数已满,就不再进行第二批次幼儿的登记与招生)
4.6月26日:
第二批次幼儿登记。
5.6月29日:
公布第二批次招生办法及时间
报名须知
1.幼儿现场校审及登记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幼儿监护人及适龄子女的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暂未办理到位,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长带好幼儿出生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租房协议、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家长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
2.报名时递交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6月 25日。
3.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4.疫情期间,请家长(每一个家庭一位监护人)按照防疫要求主动配合扫码、测温工作,携绿码、体温正常者戴好口罩有序进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适龄幼儿家庭应具有服务区正式户籍,适龄幼儿户口应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幼儿,可按正常入园办理:
1.父母离异,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2.适龄幼儿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3.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幼儿为服务区户口,或住房在服务区。
4.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无户口迁移史。(幼儿父母在城区无其他住宅房性质的房产。)
5.若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原则上幼儿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6.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服务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参加社会保险,且持续缴纳)。
另外,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园办理。
一是宜城街道集体户口子女入园,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服务区幼儿园入园;
二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被拆迁户子女入园,凭拆迁安置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
三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园,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陶都英才卡》,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优质公办幼儿园。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后入园。
1.适龄幼儿家庭(或父母一方)拥有服务区房产。
2.适龄幼儿家庭拥有服务区户籍。
3.幼儿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服务区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
4.服务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取得暂住证一年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相关说明
1.新生入园条件(指获得正式户籍或房产证明)应为 2022年 6月25日之前办理到位的。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园条件。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入园条件。
2.符合第一批次条件,但系统信息填报不成功的可以带齐相关材料于 6月 25日至幼儿园现场登记验审信息。
3.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者,视作为自动放弃。
若有不清楚事项,请咨询宜兴市湖滨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
咨询电话:81737573
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