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考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需在考试中提供合理便利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提出申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3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