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⒈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⒉资助比例
⑴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⑵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⑶脱贫(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⒊资助标准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脱贫(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2014年和2015年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⒈奖励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⒉成绩条件
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
⑵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⒊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