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底时间:
2021年3月22日-3月29日
摸底范围和材料准备: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等)。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江南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江南区范围内);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三、注意事项
1.户口簿和居住证:家长所准备材料中的户口簿和居住证,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
2.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登记用途应为住房性质为住宅,非住宅类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