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1、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的非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内户籍地以外的镇(街道)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且具有惠城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个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七年级的除外)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居住地(有房屋产权登记凭证的,以房屋产权登记凭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地址为准;无房产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件。下同)所在镇(街道)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