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横琴新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流程
具体等招生实施细则公布才知道!大概在5月份左右!小编会持续更新本文!
2020珠海横琴新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流程
(一)录入报名信息(5月8日-5月31日)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操作指引如实填写学生及监护人身份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监护人工作单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根据招生系统提示选报1所民办学校。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勾选“政策性照顾生”选项,网上报名时未勾选“政策性照顾生”选项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照顾生资格。
(二)提交纸质材料(5月8日-5月31日)
报读我区民办中小学的非横琴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一方在报名时应取得横琴新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或在横琴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单位工作并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以上需要补充提交佐证材料的家庭和符合2020年秋季横琴新区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条件(见附件)的学生家庭,应当向拟报读学校补充提交其他佐证材料(见附件)。
(三)数据审核
区教育主管部门分类汇总报名数据后,统一提交公安、卫计、房产登记中心、人社等部门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学校负责审核本校学生报名信息。市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报名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网上报名登记信息,并将核查结果下发到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提供的核查结果,结合相关学生现场提交的材料的审核情况,对报读本校的学生入学资格进行核定。
以上核查数据以报名结束日期前持有的信息为准。
(四)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6月26日-6月30日)
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自愿报读本校初一年级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名单、符合2020年秋季横琴新区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其他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到招生窗口提出复核申请。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户籍类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资料按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五)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
7月3日公布民办学校拟录取学生名单。
(六)确认学位(7月3日—7月10日)
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学校于7月13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