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招生通知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金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同等待遇儿童
1.第一轮未录取的金湾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第一轮未录取的台湾同胞的适龄子女;
3.第一轮未录取的博士、博士后的适龄子女(父母房产在金湾区,无房产的要求父母工作单位在金湾区);
4.港澳在珠海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母房产在金湾区,无房产的要求父母工作单位在金湾区)。
(二)其他招生对象
5. 符合《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条件人员、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留学回国人才等人才的适龄子女;
6.父母一方工作及居住在金湾区三年及以上,具有珠海户籍的适龄儿童;
7. 在金湾区连续居住满五年或在金湾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8. 父母一方或适龄儿童在金湾区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产(房产日期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材料
四、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
7月16日9:00-7月18日17:00
(二)公布各园电脑派位招生人数
7月22日
(三)现场电脑派位
7月23日10:00
(四)公布派位结果
7月23日
(五)资格审核
7月24日8:30-12:00;14:30-17:00
(六)补录资格审核
7月25日8:30-12:00
(七)公布录取名单
7月26日
五、报名指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生继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参与第一轮报名且抽签未抽中的幼儿,可直接登录系统,再次选择幼儿园和年级。
2.参与第一轮报名且初审不通过的学生,可直接登录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参与第二轮报名。
3.未参与第一轮报名的学生,打开招生网址(或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进入报名界面),点击“立即报名”,填写资料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金湾区学前招生系统操作手册(第二轮招生)》)
(二)报名网址
凡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于7月16日9:00-7月18日17:00,登录网址:“http://epi.jinwan.gov.cn:8898/visitzhjwxqzsjz”或“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选择进入“招生入学-幼儿园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金湾区学前招生系统操作手册(第二轮招生)》。
(三)获得编号
每名幼儿只可申报一所公办园的学位。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双胞胎及多胞胎报读同一所幼儿园的,只能共享一个编号,需在幼儿姓名后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如未备注则视为一名幼儿报读),上传所有证明材料,如派中则全部予以录取,如未派中则全部不予录取;报读不同幼儿园的,则各享一个报名编号,但只录取派中者,未派中者不予录取。
(四)信息确认
报名时间截止前,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可进行报名信息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即7月18日17:00)的报名信息为准。
(五)报名生效
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的,均为有效报名。派位(抽签)结果与报名先后无关。
六、录取方法
(一)优先录取金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同等待遇儿童
当符合条件的“金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同等待遇儿童”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名额时,将予以全部录取。如仍有富余学位,招收“其他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当符合条件的“金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同等待遇儿童”人数多于招生名额时,则采用派位(抽签)录取方式,至额满为止。此种情况,将无学位招收“其他招生对象”适龄儿童。派位(抽签)时间及方式由各园另行通知。
(二) 富余学位招收“其他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当符合条件的“其他招生对象”人数少于或等于富余学位时,将予以全部录取;当符合条件的“其他招生对象”人数多于富余学位时,则采用派位(抽签)录取方式,至额满为止。
七、录取流程
(一)电脑派位(具体方案将另行通知)
电脑派位之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媒体代表监督及公证处人员现场公证下,启动电脑随机摇号程序。电脑派位过程如下:
1.导入报名信息
现场将所有符合入学条件幼儿的名字及报名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2.赋予随机号码
对每个报名编号赋予一个唯一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的产生,电脑程序设计员和操作员无法控制。
3.产生排位序号
随机号码自动生成后,电脑将填报某所幼儿园志愿的所有符合入学条件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随机产生排位序号。
4.按照序号派位
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幼儿园招生任务。随机派位结束后,家长可登录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系统:http://epi.jinwan.gov.cn:8898/visitzhjwxqzsjz查询结果,也可通过“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通道进行查询。
(二)资格审核
幼儿家长请在规定时间(7月24日)携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或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申请幼儿户籍信息以报名截止当天(即7月18日)信息为准。
(三)公布名单
最终录取的幼儿名单在各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重要提醒
1. 本次录取是今年秋季的最后一批招生,未按时报名申请的户籍学生,导致无法安排公办学位的,责任自负。
2. 资格审核贯穿招生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违反招生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安排学位的,取消其学位。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