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海区教育局、南海区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南海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从2021年9月1日起,南海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
四星级幼儿园保教费为1120元/生·月;
三星级幼儿园保教费为980元/生·月;
二星级幼儿园保教费为840元/生·月;
一星级及以下幼儿园保教费为750元/生·月;
新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在未评星级前保教费按二星级幼儿园标准840元/生·月执行。
1、南海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统一釆取“按月收费”的方式收取,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学期(月、学年)收取保教费。
2、本次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管理政策,“新生”是指2021年秋季及以后新入园就读的幼儿(含插班幼儿),其余幼儿为“老生”。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于今年8月份开始进行秋季教学的,8月份的保教费须按原收费标准收取,自9月1日起对2021年秋季新入园幼儿执行调整后的保教费收费标准。
3、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星级水平有调整的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星级在9月前(不含)调整的,自星级调整的当年9月起对当年秋季学期入园的新生执行新的保教费标准;星级在9月后(含)调整的,自星级调整的次年9月起对次年秋季学期入园的新生执行新的保教费标准。保教费至少保持一学年稳定。
4、南海区全日制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每天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周一至周五闭园后,受幼儿家长委托,公办(集体 办)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收费标准为3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