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企石中小学招生通知(东莞企石中心小学招生)

教育百科2022-07-02 17:58:52未知

2020东莞企石中小学招生通知(东莞企石中心小学招生)

  关于2020年秋季企石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做好东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基函〔2020〕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秋季企石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时间

  1.户籍学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2.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申请):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三、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5月开通),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长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并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四、公办学校

  1.企石镇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划分学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上传的材料有带户号及地址的户主页(集体户需上传加盖社区公章的集体户户主页)、小孩户口页、家长户口页、学生照片、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出生证。

  中心小学

  宝石社区、铁炉坑村、霞朗村、新南村、南坑村、企石村、杨屋村、莫屋村

  1.企石镇原居民根据户口本登记的地址划分学区;

  人才积分入企石镇集体户的根据户口本登记房产地址划分学区。金椅豪园小区、东江豪门小区划中心小学学区;鼎峰碧桂园城市花园小区、碧桂园桂语花园小区、嘉宏盛世景苑小区划东山小学学区;

  3.人才积分入企石镇集体户户口本没有登记房产地址的根据户口本服务地划分学区。

  东山小学

  东山村、下截村

  星光小学

  江边村、上洞村、旧围村、清湖村、 东平村、上截村

  江南小学

  铁岗村、深巷村、博夏村、湖美村

  2.优待政策适龄儿童:

  (1)高端人才子女:需上传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申请表、劳动合同、高端人才证明、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打印盖章)、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2)市企业人才子女:需上传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申请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打印盖章)、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3)市倍增计划人才子女:需上传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申请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打印盖章)、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4)《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需上传材料有人才引进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打印盖章)、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5)特聘人才子女:需上传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特骋证、劳动合同、高端人才证明、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打印盖章)、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6)台湾人士子女:上传材料有入学申请书、申请表、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謄本、就业或投资的相关证明、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7)华人华侨子女:需上传材料有持证人在企石工作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市外事局的证明、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8)获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子女:需上传材料有荣誉证书、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打印盖章)、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9)军人、烈士子女、民警消防等优惠政策:需上传材料有政府出据的相关证明、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打印盖章)、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10)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镇户籍,小孩未入户或随另一方入户外市(含港澳)的适龄儿童:需上传材料有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户主页)、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11)本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在编人员子女:需上传材料有单位证明、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12)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适龄子女:需上传材料有企业营业执照、申请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打印盖章)、父母与小孩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学生照片、预防接种证明;

  (13)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根据市文件相关文件(暂未下发)

  3.积分入学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

  五、民办学校

  1.招生范围和对象:东莞市户籍和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规模规定确定当年招生计划。其中,九年一贯制以及多层次民办学校应优先招收自愿直升本校(本教育集团)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教育集团结合办学实际,确定直升范围和要求),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报名。

  六、招生说明

  1.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要求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已是小学、初中在校生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入学后审核发现留级重读造成不能办理学籍档案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3.聋哑和弱智儿童请到东莞启智学校报名。详情请阅《东莞市启智学校招生简章》(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南路6号,咨询电话:22481020、22329020)

  4.逾期未报名、未注册等户籍生入学问题。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须在2020年7月21日-30日内向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根据镇内公办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全额购买辖区内民办学校学位。

  5.相关招生信息可登陆“企石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企石教育网http://qsjy.jyjx.dgjy.net了解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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