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6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除直接发送给本人外,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30日8: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综合查询”栏目查询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