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年龄
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三对口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按照《关于调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通知》(秀山教发〔2022〕29号)划定的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实行“三对口”原则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符合“三对口”的按其所属片区划定的学校入学。
具体办法为:
①2019年12月31日以前户口在城区且在户籍地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属片区划定的学校入学。
②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三对口”原则的在其户口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
③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25日户口迁入城区以及因不符合“三对口”条件尚未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进行。
随迁子女:
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以下材料之一:
(1)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等劳动证明;
(2)2022年6月20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免税)证明等经营证明;
(3)居住证、暂住证或公租房的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小学新生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