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寄宿学校转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学费。
1. 按照全市“公参民”学校治理政策要求,一中寄宿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学校现有名称保持不变。
2. 按相关规定,转设学校由属地政府依法管理,对转公学校实行集团化管理,将加强与母体学校的深度合作,通过输出管理和课程资源等方式,巩固办学资源和优势。
3.按照全市“公参民”学校治理政策要求,过渡期间“民转公”学校师资(含在编教师和非在编教师)保持不变,待遇不变。全市所有公、民办学校不允许在民转公学校抢、挖教师(包括非在编教师)。对学校原来自主招聘的教师,在使用编制新进人员时,按人事制度和选人用人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建议网友关注渝北教委微信公众号“渝北教育”,及时了解当年的招生政策。如有疑问,请与渝北区教委基教科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67821869。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