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和“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两纳入方式入学。
报名材料:
凡申请就读城区学校的家庭子女,于5月25日前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等与申请入学类别相符的相关验证资料。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监护人需提供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暂住证》或合法居住证明、合法稳定的就业证明(营业执照),经申请学校初审或现场审核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统筹安置学校:
小学安排在滨江小学、名山街道中心校、水天坪学校、三合街道中税希望小学、三合街道中心校、双路镇中心校;
初中安排在滨江中学、名山街道中学校、三合街道中学校、水天坪学校、琢成学校。
注: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除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以外年级的插班生,在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条件下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近入学,毕业年级原则不办理转学。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到县外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凡不符合户籍迁移或随迁子女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