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
根据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报名登记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等相关要求,我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只参与高唐片区的招生信息采集(时间、采集方式及材料审核程序以高唐、龙门街道联合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不再参与市级入学报名信息采集;农村小学新生对口入学的,直接到对口学校进行入学报名,也不再参与市级入学报名信息采集。
(一)本县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县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以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继续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的就近学校(在县城申请就读小学的,以每年高唐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为准;申请就读初中的,由高唐街道办事处统筹)申请报名登记: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民办小学
息采集和报名审核。6月15日至6月19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我县民办学校的,由其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