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元昌州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
务工或经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
市外户籍的持有《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的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务工或经商满一年(务工的要有劳动合同、经商的要有营业执照);父母至少一方近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重庆英才、政府招商引资和高层次人才等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工作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此类学生的相关资料于6月30日前,提交到区教委11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