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津籍子女在津就学需要“五证”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天津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以下五种证件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5.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符合天津市教委的相关管理规定,上述五证齐全,便可享受与天津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拥有天津学籍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