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及新华中学法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招收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和新华中学招收法语班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南开中学: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40人;
天津一中:理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 80人;
实验中学: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计划 60人;
新华中学:法语班招生计划 60人。
以上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
二、组织机构及招生章程
各招生学校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招生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拟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面试(测试)、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负责解释招生录取结果、接待咨询信访等工作。
各招生学校须依据市教委相关规定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包含:报名条件、报名方式、面试(测试)的形式及科目、面试(测试)的时间、招生录取原则、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等内容。
各招生学校于 6月10日前,将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并于6月12日前,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22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招生学校规定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条件
具有天津市户口,符合 2022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符合报考的招生学校公布的相关报名条件。
3.报名资格审查
招生学校根据本校的报名条件和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招生学校须在 6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2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送市中招办。
四、面试(测试)
面试(测试)时间:6月26日前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招生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面试(测试)。
考生须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测试)或提供相关材料。
五、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招生学校须组织参加面试(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招生学校规定的方式填写《2022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志愿表》(见附件2)。
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校面试(测试)或提供材料等情况实行自主招生。7月10日前,招生学校须将录取规则、加盖公章的《2022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录取考生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市中招办。
考生一经录取,无需再填写《2022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不再参加其他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
未被录取的考生须回原学校,在全市统一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六、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领导,科学制定《招生章程》及录取原则,充分运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测试)或提供材料等情况,公平、公正确定录取结果。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录取标准,遵照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确定自主录取考生名单,不得超计划录取,不得违规录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2022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报名情况汇总表
2.2022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志愿表
3.2022年天津市创新实验班、法语班招生录取考生汇总表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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