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及方式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教委要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强化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志愿派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就近登记入学。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4、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5、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二、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2、5月1日起,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3、5月5日至5月31日,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4、5月9日至5月15日,各区教委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5、6月4日至6月7日,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小学报名,大学附中、附小接受大学子弟报名
6、6月10日,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大学附中、附小接收大学子弟入学名单报备
7、6月11日至6月19日,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8、7月4日,全市小升初派位
9、7月上旬,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政策解答
问题一: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1、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2、坚持区级为主,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3、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4、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问题二:小学学龄儿童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http://m.bj.bendibao.com/edu/yjrx.bjedu.cn ),确认入学登记的区,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入口,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信息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应打印信息采集表,到学校登记报名时须出示信息采集表。
问题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按照各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问题四: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升初,如何办理?
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签字确认后通过平台审核。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审核,通过后将信息自动推送到转入区。
问题五: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1、各区教委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
2、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
4、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
5、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6、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问题六:《入学意见》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市教委制定了《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