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家户口簿
1.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的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2.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3.适龄儿童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在海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适龄儿童监护人任何一方均须在本市无住房,且近3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有登记备案的(须于2022年3月1日前(不含当日)完成备案),须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连续3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海淀区将执行截至入学当年审核起始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年限政策:2023年,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1年;2024年,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2年;自2025年起,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3年。
2022年,海淀区将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7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三、在海淀区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应于2019年3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19年3月(含)至2022年5月(含)社保缴费地为海淀区,且2019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和2021年1月(含)至2022年5月(含)在海淀区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2019年3月(含)至2019年11月(含)和2021年1月(含)至2022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的,材料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