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亦:也、欲:喜爱、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与:通“欤”,语气助词、乡:通“向”,原先,从前、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辟:通“避”,躲避、患:祸患,灾难、为:做、是故:这是因为、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得:得到、蹴:用脚踢、而:表修饰、宫室:住宅、勿丧:不丧失、如使:假如,假使。
《鱼我所欲也》原文欣赏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