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前半年交房。新购住房需当年3月1日前交房。
根据浏阳市教育局发布的2023年主城区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提示,新购商品房(含新购二手房以及继承、赠与的房屋)交房时间(新购二手房以及继承、赠与房屋过户手续办结时间)均以当年3月1日为时间上限。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且拥有产权比例必须超过50%(不含50%),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另外,所有已购买商品房但实际未于当年3月1日前交房的,均不纳入学区公示范围,也不能按“有房”排序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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