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是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但是在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后可以分房子吗?接下来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
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后是可以分房子的。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如果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加上配偶的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赠与行为,那么该房产自然是属于共有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加名字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后是否可以分房子,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协议,是否约定房产为双方共有或归个人,如果有协议则按协议执行;如果没有,原则上两人平分。如果一方主张房产归个人,须提供个人购房证据,如交款收据、*来源、第三方证明、产权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