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系统和文件系统的区别有:
1、文件系统把数据组织成相互独立的数据文件,实现了记录内的结构性,但整体无结构;而数据库系统实现整体数据的结构化,也是数据库系统与文件系统的本质区别。
2、文件系统中的文件是为某一特定应用服务的,当要修改数据的逻辑结构时,必须修改应用程序,修改文件结构的定义,数据和程序之间缺乏独立性;数据库系统中,通过DBMS的两级映象实现了数据的物理独立性和逻辑独立性,把数据的定义从程序中分离出去,减少了应用程序的维护和修改。
3、数据库系统的共享度高。系统现有用户和程序可以共享数据库中的数据;当系统扩充时还可以开发出新的用户和程序来共享原有数据库资源;多用户或或程序可以在同一时刻共享同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