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失:
1、目前公安机关没有要求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如果是被盗在派出所报案,有个报案记录就可以了。如果身份证丢失了,可以直接补办,补办的时候微机里记录丢失的信息,就算挂失了。
2、登报声明:登报与否各地要求不同,有的是不要求,有的是自愿,有的是必须。登报的目的是为了如果有人用当事人丢失的身份证做坏事有证据免责。
二、补办:
1、户口在哪个派出所就去哪个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有的地方是去派出所上级的分局办理。
2、必须带户口本。有的地方为了验证身份,还需要带旧身份证,没身份证的工作证,学生证,结婚证或驾驶证等也行,具体问户籍地公安机关。
3、先核实当事人的身份,打印一份《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在上面签字,签字了就说明当事人认可了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然后交费照相证。最后领身份证的凭证,办好了身份证拿凭证来取新证。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身份证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挺重要的,在办理有些业务时需要办理人提供身份证,但是有时因为一些原因导致身份证丢失,那么本人可以携带户口本到常住地的派出所去补办身份证,在新的身份证没有办理下来之前,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