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人员醉驾如何处罚?
公职人员醉驾将会按照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同时并处罚金。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可以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构成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驾驶车辆的,将构成醉驾行为。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会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能再重新申领,如果其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十年内不得申领新驾驶证,公职人员如果因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会被终身吊销驾驶证,无法重新进行领取。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存在公职人员醉酒驾驶行为的话,也是需要跟普通老百姓一样对此进行一定的刑事处罚,比如说按照危险驾驶罪对此进行相关的处罚,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公职人员的话还会面临着被开除公职的这样一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