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是结案吗?
不一定是结案。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说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除非有新的证据证明其犯罪,司法机关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根本不需要承担其他的责任。如果该行为人涉及到行政违法的,还应该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
检察院可以用决定不起诉而结案。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仍是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决定不起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案子就算了结了。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何处理案件?
1、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构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构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主要应当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是否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
2、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个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个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的。
处理刑事案件时,检察院不起诉不一定算结案,公安机构将刑事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后,检察院会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行侦查,补充相关证据,也可以退回公安机构,由该机构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