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涉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综上所述,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是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次性非法批准占用的基本农田在10亩上,非法批准占用、征用土地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此罪的,会被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