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律师能调取哪些证据?
律师在进行调取证据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一些相关证据的线索,比如银行的帐号,手机号码,车牌号码,房屋的坐落位置等等,下面这些是在诉讼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些调取的证据材料:
1、银行的存款调查;
2、房产登记及车辆登记信息的查询;
3、公司的股权调查;
4、股票、证券、基金、期货、国债等有价证券的调查;
5、开办公司企业的经营收入调查;
6、知识产权的取证调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具体程序为:
1、原告起草离婚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4、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
6、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又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依次举证质证。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这一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
7、开庭审理后,若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即意味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
离婚律师承接案件可以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审查并且认定,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进行相应的证据调查,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原告起草离婚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开庭审理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