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发生交通事故要用婚前财产赔吗?
不能。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不能要求妻子用个人财产实施赔偿丈夫开车撞人赔偿,不能用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不会随着个人年限发生变化。另外,在相关的法律条例中也规定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只有能证明债务是为了双方共同的生活,才需要妻子去偿还。显然撞人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时候不但不能执行自己的房产,也不能强行要求自己去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规定可见,一方在婚内因为交通事故取得的赔偿金,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为一方个人财产吗
可以。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用该财产偿还。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即使不办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但办理公证可以减少纠纷。具体到办理公证的手续,对于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对于不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不动产产权证书等到公证处办理,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并且在经过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之后被认定为主要的事故责任方的,此时就是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以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的,这就是可以认定为发生交通事故的一方的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