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完户法院还能查封吗?
房产证已办理过户的法院一般不能查封。如果还没有完全过户成功,还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可以查封的。如果还没有完成过户,则买卖合同停止执行,可以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将合同作为起诉依据。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二、安置房没房产证能过户吗
房产证现已被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取代,安置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前不能过户。买卖安置房的风险一般较大,购买安置房前,应充分了解本地的相关规定,了解房屋的权属情况,明确原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的原因。如果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则买卖合同将会面临无效的风险,该房屋将不能进行交易。如果该房屋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过完户法院一般不能查封,法院查封当事人的财产需要属于当事人个人的财产,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