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受伤害的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随着《民法典》的生效,在普通诉讼时效上面适用新法规定,那么就应当为三年。但是就特殊的诉讼时效来看,比如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则规定仍旧还是为1年,除非是因为产品缺陷问题导致的伤害,那么此时的诉讼时效为2年。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二、合同中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无效吗?
合同中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无效。法律之所以规定上述两种情况的免责条款无效,理由有二:
一是这两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谴责性;
二是这两种行为都构成侵权行为,即使当事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人也可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侵权行为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这种侵权行为免责的话,等于以合同方式剥夺了当事人合同以外的权利。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侵害自己的人身权益,并且使自己的人身遭受损害的,此时受害人可以及时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和其他的案件一样,人身伤害案件也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并且比普通的三年诉讼时效要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