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1、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2、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3、投靠、收养人员
4、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5、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6、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7、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或假释证书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二)、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4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三)、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成都市落户政策完备,每一个条件都要相应的流程。有意愿在成都上户口的居民可以根据相应的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作为新一线城市,成都尤其重视人才引进计划,坚持人才优先。营造引才、聚才、留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