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明有效期的规定是什么?居住证明有效期的规定是什么?
居住证有效期1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二、暂住证证明形式
证明
XX派出所:
兹证明XXX,男,现年XX岁,户籍所在地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现因XXXX暂住在我村XXX家,需要办理暂住手续,请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证明
XXXXXX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三、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注:申请表中须粘贴“大1寸”彩照实际尺寸为1寸半,此类型照片为证件专用照。此申请表中所贴的“大1寸”彩照可以与数码回执不是同一张相片,而且底色也没有要求,任意底色的“大1寸”彩照都可以。
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注:居住证的相片与身份证和暂住证相片不同:因为要上传到公安部门的网站,所以办理居住证一定要照居住证的相片,费用20元(共9张)。
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在我国的流动人口的管理规定中,我国的居住证明的有效期是一年时间,居住证明期限快到,只要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就可以了,我国的居住证明是外地的户口在城市居住生活需要办理的一个证明,对于部分城市可能没有这个规定,此时是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