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三千多块钱左右构成什么罪?
敲诈勒索三千元,成立敲诈勒索罪,系数额较大,法定刑为3年以下。判缓刑的可能很大。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犯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30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
由于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要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当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的特点: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此种当场实施较轻加害行为、同时威胁将来实施较重加害行为的方式,可能影响行为人实际触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体犯罪数量,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予以判断。
如果是行为人以威胁、恐吓的方式,使被害人产生恐惧的心理,从而导致被害人向行为人交付财物的,此时行为人的行为就是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的,但是不一定敲诈勒索的行为就是会构成犯罪的,是否构成犯罪是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所得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