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后可以变更罪名吗?
逮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
审判阶段的更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见,人民法院享有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
法院变更罪名指控权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相吻合时,直接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依相应法条对被告人作出判决的权力。
二、审查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 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 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 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 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法院变更罪名指控权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相吻合时,直接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依相应法条对被告人作出判决的权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批准逮捕这个问题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国法定的程序来进行,也就是需要提起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在批准逮捕这样的一种程序完成之后,检查医院审查起诉的过程当中,认为案件事实没有查清楚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变更案件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