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贩毒公安机关可以免除其刑事责任吗?
涉嫌贩毒,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贩毒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三、贩毒案件中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涉嫌贩毒委托律师辩护的费用是多少?
涉嫌贩毒委托律师辩护的费用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在我国,贩卖毒品是恶性刑事犯罪,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涉嫌贩卖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办案机关来讲,立案或者撤案都需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如果涉嫌贩卖毒品,公安机关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撤案,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