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类是双方约定的情形
在合同纠纷案件,或者在非合同纠纷、但原被告之间曾订立过与案件争议相关的文书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胜诉方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第二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
依据我国现行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案件或情形中,是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而非全部)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著作权侵权案件
3、商标侵权案件
4、专利侵权案件
5、不正当竞争案件
6、担保权诉讼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8、法律援助案件
9、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