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可以从下面四个角度进行认定:
首先,在客观方面,如果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必须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状态,或者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趁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第二,在客体上,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权利,也就是妇女按照自己意志决定在正当性行为的权利;如果强奸对象为幼女,幼女的性权利是绝对不可侵犯的,也就是说,不论幼女是否自愿、是否服从,都构成强奸罪。
第三,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强行与被害人发行性行为,并且一开始就是以强奸为目的;
第四,在主体上,构成强奸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就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强奸罪。